各区县文明办,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市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11年全市文化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充分展示全年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市文明办决定于近期启动2011年度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件大事推荐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2011年度本区县、本系统或本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突出成就和典型经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创新举措;对深化文明南京建设产生较大影响的活动和事件等。
二、征集产生方式
1、征集方式。各区县文明办、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和市有关部门应根据评选活动要求,精心筛选内容,推荐备选条目。每条备选条目均需附14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2、产生方式。市文明办在核实汇总备选条目后,结合各方面因素,确定20件有代表性的大事作为正式候选大事。候选大事将在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并采取网络投票、报纸投票等方式产生。
三、工作要求
1、各区县文明办、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和市有关部门要将此次推荐征集活动作为总结经验、展示形象的良好契机,认真做好备选条目的推荐工作,并在2012年1月18日(周三)前将推荐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市文明办。地址:北京东路41号7号楼206室,邮编:210008,电子邮箱:njwmb@163.com。
2、市属新闻媒体要制定相关宣传计划,利用征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件大事的有利契机,大力宣传今年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其他相关事宜,请与市文明办综合协调处联系。联系人:王子,电话:83609019,83638157(传真)。
附:
![]() |
2011年度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件大事推荐表 |
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