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南 京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宁文明委办[2007]3号 关于讨论制定实践《社区(小区、楼栋、院落) 居民文明公约》的通知
各区文明办、妇联: 为大力加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以良好形象崭新风貌迎接2008年奥运会和在我市举办的世界城市论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市文明办、市妇联根据《南京市2007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要求,决定从4月份开始,在全市集中开展讨论制定实践《社区(小区、楼栋、院落)居民文明公约》(以下简称《居民文明公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讨论制定实践社区居民文明公约活动,要以“讲文明、守公约、改陋习”为主题,以社区(小区、楼栋、院落)为阵地,以发动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为手段,以提升市民素质、优化居住环境为目标,着力解决居民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以及人际关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居民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养成文明习惯,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建设,努力营造团结友爱、融洽和谐的社区环境。 二、活动范围 全市11个城区。努力扩大社区居民的参与面,力争达到两个70%。即:各区70%社区(小区、楼栋、院落)参与,各社区(小区、楼栋、院落)70%居民参与。 三、活动步骤 (一)启动讨论阶段(5月) 以媒体报道某小区发生的一起不文明典型事件为例,围绕“社区文明公约”话题,街道、社区(小区、楼栋、院落)组织居民广泛开展讨论。 1、召开居民座谈会。三个层次内容:不文明新闻事件的影响、身边有哪些不文明现象、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文明环境。 2、展开家庭问卷式讨论。对讨论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印发给居民带回家,在家庭成员中进行讨论、答题,提高居民参与度。 3、进行抽样调查。社区(小区、楼栋、院落)在召开居民代表座谈会的基础上,列出 “我最讨厌的5种不文明行为”和“我最欣赏的5种文明行为”的候选条目,进行抽样调查。 (二)制定颁布阶段(6月) 各社区(小区、楼栋、院落)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特点,制定《居民文明公约》。 1、征集文明公约内容。对问卷调查中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发动大家出主意,想办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文明公约条目内容,然后再组织讨论、整合,完善表述形式。 2、广泛发动群众制定《居民文明公约》。把制定的过程作为发动群众、教育群众的过程,从初稿的拟定、修改,到正式颁布,要召集居民进行座谈,征求和采纳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边讨论,边制定,边完善。 3、创新《居民文明公约》形式。公约的内容要朴素实用,语言要活泼生动,为普通百姓居民所喜爱、所接受。把制定公约与征集对联、警句、儿歌、故事、漫画、短信、照片结合起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社区在宣传栏、公示栏展出。 4、组织居民签约。《居民文明公约》正式形成后,采取一定形式组织本区居民进行签约,让大家对遵守公约作出承诺。 5、公示。各社区(小区、楼栋、院落)制定的《居民文明公约》,要采用广告牌、雕塑等形式,在公共场所多处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三)宣传实践阶段(7月) 1、广泛开展学习《居民文明公约》活动。各社区(小区、楼栋、院落)将《居民文明公约》印成小卡片、宣传单,发放给居民家中,号召居民人人学习,条条熟记,自觉遵守和实践。 2、大力宣传实践《居民文明公约》的先进典型。集中宣传社区(小区、楼栋、院落)遵守实践《居民文明公约》的新人、新事、新风尚,推出一批先进典型。 3、组织志愿者维护《居民文明公约》。各社区(小区、楼栋、院落)要建立一支志愿者队伍,按照公约要求为居民提供服务,对违反公约的人和事进行劝阻和制止。 4、评比优秀《居民文明公约》和公约讨论制定活动组织奖。对内容符合实际、形式富有创新、群众普遍认可、实践效果明显的居民文明公约,对讨论制定实践《居民文明公约》过程中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活动经常、成效明显的社区(小区、楼栋、院落)逐级评比,市文明办、市妇联联合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进行广泛宣传。 四、活动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开展讨论制定实践《居民文明公约》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迎接北京奥运和南京举办世界城市论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和实际举措。各级文明办与妇联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工作。文明办负责牵头,侧重做好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工作,妇联侧重做好活动的组织开展。各区、街道、社区(小区、楼栋、院落)都要指定负责人和联络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广泛发动群众。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造势,大讲讨论制定实践《居民文明公约》的重要意义,大讲活动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经验,大讲制定公约后出现的新变化、新气象,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市民的参与热情,在参与中培养社会责任意识、公德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积极支持的良好氛围。广泛征求和采纳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边讨论,边制定,边完善。既要听取普通百姓的意见,也要发挥所在社区(小区、楼栋、院落)在职人员特别是社会知名人士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教授、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作用。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和专题节目,做好系列跟踪报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影响。 3、注重实际效果。要把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贯穿始终,把抓面上工作与抓点上工作一致起来,抓讨论制定实践公约活动与抓创建文明社区(小区、楼栋、院落、)工作一致起来,抓基础好的单位与抓基础薄弱的单位一致起来,注重对问题的整改,注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发挥文明社区(小区、楼栋、院落)的带头示范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南京市妇女联合会 2007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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