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首届“南京市优秀政工师”的决定 各区(县)委宣传部、系统宣(教)传处、市直有关单位职能部门、市政工师协会单位会员: 近年来,全市政工干部和政工专业人员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大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涌现出了一批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先进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肯定成绩,根据宁委讲[2006]1号文件的精神,在各区县、各系统和有关部门党(工)委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授予孔宝安等62位同志为“南京市优秀政工师”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全市广大政工干部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向受到表彰的优秀政工师学习,学习他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顾全大局,模范带头,维护团结,廉洁奉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广大政工干部和政工专业人员要以受表彰的人员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精神,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建立新机制,进一步振奋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努力把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我市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和谐发展,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目标做出新贡献。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200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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