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期(总第18期) 南京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2月21日
◇本期目录◇ ★“走近郑和”宣讲团积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江宁区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大 ★鼓楼中专校制定责任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简讯二则 ★他山之石: 法国多管齐下让青少年远离网上“黄毒”
“走近郑和”宣讲团积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2月2日和3日,下关区关工委和区文化局邀请静海寺纪念馆“走近郑和”宣讲团,先后深入热河南路和宝塔桥街道社区,向正放寒假的中小学生宣讲郑和生平事迹及其在南京的遗迹,让孩子们在家门口受到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 今年是我国古代著名航海家郑和下西洋600周年,全国开展纪念活动的主题是“科学航海、睦邻友好、爱国主义”。去年7月10日,这个宣讲团在访问南京的人民海军“郑和舰”上授旗成立。宣讲团成员中不仅有研究郑和的老专家,还有12名大中小学生,年龄最小的只有10岁。他们经过学习和培训后,义务走进校园、社区,以共青团、少先队活动或主题班会的形式进行演讲,起到了让孩子们“自己教育自己”的作用。半年多来,已有1300多名中小学生和500多名大学生听过他们的宣讲。中华民族伟大的航海家郑和不畏艰险的勇敢精神和开放观念,使青少年们深受教育和鼓舞。 (市关工委) 江宁区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大 江宁区检察院充分利用辖区内的南京市大连山劳教所这一资源,联合大连山劳教所、区综治委和区教育局、司法局、关工委等单位,于2004年6月共同筹建起江宁区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推动“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向大墙内延伸。 警示基地主要采取两种教育形式: 一、组织表现较好的青少年劳教人员开展现身说法活动,积极开展对辖区乃至整个南京地区的大中学生及其他青少年开展犯罪预防警示教育。2004年7月4日和19日,检察干警先后组织了两名劳教学员到百家湖中学、区中小学学生夏令营等开展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劳教学员向同学们讲述了各自步入违法道路的人生历程,并深刻剖析了原因: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不知法、不学法;二是交友不慎,哥们义气重,盲目崇拜个人英雄主义;三是受腐朽生活方式影响,一味追求生活上的享乐,逐步扭曲了人生观、价值观,结果走上了违法的道路。劳教学员由于年龄与学生相仿,经历取材自身,其真实、生动的现身说法使学生受到强烈震撼。 二、由学校组织学生到劳动教养所实地参观劳教人员的学习、劳动、生活场所,给学生们上法制课。2004年11月23日,江宁区技工学校组织一批学生来劳教所参观,并请干警上法制课,与劳教人员进行了座谈。师生们身临其境,不但有了理性认识,还有了感性认识,给广大师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同时这种互动教育形式还可以更加直接的对劳教所的违法青少年开展帮教工作,帮助矫治他们的畸形心理。师生们反映这种置身高墙之内且与劳教人员“零距离”接触,通过劳教人员的现身说法,剖析犯罪原因,对心灵有很大的震撼,教育效果十分好。据统计,基地开展工作以来受教育的学生达7000余人。 江宁区检察院开展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的实践,得到江宁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将该基地命名为“江宁区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要求全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均需到该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他们的做法也得到了省、市检察院的肯定和好评。 (市检察院)
鼓楼中专校制定责任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鼓楼中等专业学校和家长委员会通过认真学习中央8号文件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经过反复讨论,并参照区教育局与学校签定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责任书的内容,于2004年上半年制定了本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责任书》,校方分别与班主任、家长在《责任书》上签字,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进行保护性、限制性、控制性预防,进一步强化班主任、家长的责任意识和教育力度。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学校将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归纳为下列10个类型发放给班主任、家长,加强监护和管理:①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③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④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⑤偷窃、故意损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⑧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歌舞厅等场所;⑨吸烟、酗酒;⑩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签定责任书后,学校除开展形式多样的多种主题教育活动外,班主任、家长根据责任书内容分别加强班级管理和对孩子的监护,学校也主动加强了与政法机关的配合。由于责任书的制度化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的合力,加强了对未成人教育的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学校还根据学生需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完善了30余个学生社团,激活学生的个性特长,创造了良好的校园、家庭文化,也营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学生的道德品质素养、文明行为习惯和遵纪守法意识均有了较好提升,情感意志、个性心理也得到良好发展。2004年度,全校有50多名学生在省、市、区各类竞赛中获奖,学校评选出“文明标兵”、“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各类先进500余人。全年在校生涉案率、犯罪率均为零。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从网络上了解到学校的这一做法后,先后两次到该校专访,并在中国教育电视台进行了报道。校学生会荣获“南京市优秀学生会”、校团委荣获“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鼓楼区文明办)
简讯二则 玄武区关爱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孩子 2月1日上午,玄武区关工委、区妇联在区老干部活动中心联合举办“我在祖国的春天里”春节游艺活动,让部分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中小学生过一个欢乐的春节。去年12月份,区关工委名誉主任王炳凯将自己多年收藏的一批名人字画拍卖了5万元,捐赠给区关工委作为今后的奖学金。参加这次活动的33位中小学生每人得到了100元压岁钱,市、区关工委和妇联领导还向他们赠送了书籍。孩子们兴致勃勃地参加了套圈、打靶、投篮、挟弹子和抽奖等游艺活动。 (玄武区关工委) 溧水县召开“五老”网吧义务监督总结表彰会 春节前夕,消关工委、县文化局联合召开“五老”网吧义务监督总结会,认真总结网吧乞儿乘车监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表现突出的殷长礼等10 位老同志进行了表彰。县关工委主任束润林在会上感谢“五老”义务监督员在宣传、巡查、监督和管理中所付出的艰辛劳动,高度赞扬了他们关爱下一代、认真负责、无私奉献的精神。他要求老同志们在寒假、春节期间,再接再厉,妥善安排好时间,坚持不懈地继续做好网吧义务监督工作。会议还决定2005年度,将在全县开展“争创网吧‘守法经营’流动红旗”评选活动,以进一步推动营业性网吧、游戏厅业主守法经营,更好地净化未成年人的活动环境。 (溧水县关工委)
☆ 他山之石 ☆ 法国:多管齐下让青少年远离网上“黄毒” 近年来,随着法国青少年上网率不断提高,法国政府广泛动员行政机构、网络服务商、中小学校及家长协会,利用法律手段、技术手段及民间监督等方式多管齐下,努力让未成年人免受网络犯罪的毒害。而让青少年远离网上“黄毒”,更成为这项工作的重点。 2004年6月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三分之一以上的法国青少年曾在网上“无意撞见”暴力、淫秽、色情、种族主义等“令人震惊的”内容。在各种毒害青少年的不良网络内容中,“黄毒”危害为甚,17%的青少年网民曾遭遇过色情网站。 面对日益泛滥的网络色情,法国在1998年6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定罪量刑做了部分修改,从严从重处罚利用网络手段腐蚀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为了动员全社会监督以未成年人为目标的色情犯罪,法国内政部、司法部在2001年11月建立了“互联网与未成年人”网站,欢迎民众举报非法色情网站。 在运用法律手段保护青少年安全上网的同时,法国也注重开发和应用网络安全技术,并向学校和家长推广网络安全服务。法国教育部向教育系统推荐使用含有内容过滤功能的服务器,免费提供内容过滤软件,并设有专门机构监控校园网日常浏览的网站。教育部还要求下属各机构自觉连接政府设立的两个“非法网站黑名单”:一是色情网站黑名单;二是种族主义、仇外主义与反犹主义网站黑名单。通过技术手段,教育部将这列入这两个黑名单的所有网站从校园网上屏蔽掉,保证学生不受其毒害。 为了帮助家长保护子女远离网络不良内容,“互联网与未成年人”网站上开设了家长辅导专栏。该栏目告诉家长:法国1986年9月通过的法律规定,有线通信服务供应商必须告诉用户通过何种技术手段自主选择通信服务的内容;去年6月该法律增加了“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必须向用户介绍并推荐使用内容过滤软件”的条款。此外,栏目还向家长提出了多种建议,并详细介绍法国市场上常见的内容过滤软件等。 针对一些未成年人有意无意参与的网络犯罪,如在网上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侵犯知识产权等,法国司法部、教育部还在多种宣传材料中提醒家长,未成年人犯法,其监护人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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