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创建文明城市、迎接十运盛会”工作,加快提升窗口行业优质服务水平,市文明办近期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十佳”系列评选活动:同市商贸局联合在全市商贸系统开展“十佳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同市市政公用局联合在全市公交、出租行业开展“十佳公交驾驶员”、“十佳出租车驾驶员”评选活动;同市旅游局联合在全市导游服务行业开展“十佳导游员”评选活动。
这次评选活动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各行业自身服务规范的要求,在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饰着装、文明用语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十佳”评选标准。
“十佳服务明星”评选标准包括:模范遵守法规制度,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报虚假价格,并能积极抵制误导、坑害、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受到消费者的普遍赞誉;恪守商业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规范服务,文明礼貌,在广大消费者及本行业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刻苦钻研业务,具有过硬的业务技能和丰富的商品知识,示范作用好,在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坚持文明经商,注意个人形象及语言艺术,举止文雅大方,能用普通话接待好顾客,受到社会广泛好评;积极参加企业一线的经营活动,勇于开拓,不断进取,完成个人经营指标,在本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双十佳驾驶员”评选标准包括:仪表整洁,衣着得体,举止庄重大方,精神面貌好;遵纪守法,规范服务,严格遵守城市客运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安全行车,未发生任何事故;文明驾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使用普通话,做到用语文明,礼貌待客;爱岗敬业,优质服务,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得到乘客的普遍认可;公交车驾驶员保持车辆车况良好,车内禁烟,广告张贴规范,主动按提示音,提醒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准点发车,车辆停靠安全规范,无溜站现象,连续两年无责任投诉;出租车内设有出租车标志和服务卡,车内卫生,车况良好;计价器完好,按规定标准收费,无宰客现象,无违章驾驶现象,无拒载现象,连续两年无责任投诉;获得劳动模范称号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者,优先推荐。
“十佳导游员”评选标准包括:认真遵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严格履行导游人员的行为规范,恪守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游客服务的观念;讲诚信,守承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具有较高的导游业务知识和讲解、服务水平,以比较丰富的知识和阅历满足游客的旅游需要;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较强的协调、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在当年月平均从事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业务工作10天以上;在导游服务中受到社会和广大游客的一致好评,游客服务质量反馈表满意率达到90%以上,无投诉记录和扣分记录。
评选活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通过申报、初审、公示和审核等评选步骤,评出南京商贸、公交、出租和旅游行业的“十佳”明星,并予以表彰。获得“十佳”称号的个人除获得精神奖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外,还将在服务过程中享受一些优惠条件。如,“十佳”驾驶员的当年度客运资质及车辆审验免审,所驾出租车晋升一个星级,使用特制红色专用出租车顶灯,所驾公交车张贴或悬挂特制专用标志。获得“十佳导游员”的初级导游员可免试晋升中级导游员,中级导游员可优先晋升上一导游员等级;免去2004年度导游年审培训直接通过年审。
作为深入开展优质服务规范实践活动之一的“十佳”系列评选活动,将注重发挥示范效应,积极影响和带动全市行业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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