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各委办局宣传(部)处,市工、青、妇宣传(教)处,市属各新闻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和“迎接十运盛会、建设文明南京”的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细微处做起,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树立城市良好形象,现决定在全市开展“文明从细微处入手”市民素质教育实践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和迎接十运盛会为契机,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从细微之处入手,从基本礼仪和基本行为习惯抓起,把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弘扬民族精神,实践市民精神,加强道德建设,革除不良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教育活动。
广泛开展百万市民文明倡议承诺活动,邀请各行各业代表发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让我们共同努力”倡议,组织市民在倡议书上签名承诺;开展“做文明南京人”百场文艺演出进社区到乡村活动;举办“文明从细微处做起”优秀手机短信征集评比活动;以文明诚信教育为重点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在全市广泛开展“共铸诚信”主题活动;开展“弘扬民族精神、高扬爱国旗帜”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宣传,国庆节期间规范国旗悬挂,增强市民爱国爱家乡的意识。
(二)深化创建实践。
发动企业职工、社区群众和青少年学生制定和完善“职工文明公约”、“社区文明公约”、“楼幢文明公约”、“学生文明公约”等;各行业、公共场所等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创建服务品牌活动;广泛开展文明车、文明岗、文明楼幢、文明服务明星等争创活动;在旅游、出租车、房地产、卫生、律师、会计、商贸等重点行业开展创建文明诚信示范点活动,在湖南路、新街口商圈、珠江路等地区开展创建文明诚信示范街区活动;组织志愿者等深入窗口地区开展文明劝导工作;以“党员到社区报到”活动为载体,发动党员服务群众,共建社区文明。
(三)解决突出问题。
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开展市民向不文明行为告别系列教育活动,深化文明言行规范教育。在社区开展“告别陋习,每月一重点”活动,重点整治随地吐痰等陋习,倡导礼貌礼仪,引导市民除陋习、树新风;组织市民观察团开展市民日常行为巡访活动;以窗口行业为重点,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树立便民为民的良好形象;突出抓好车站机场码头、集贸市场、商贸企业、旅游景区、公交站台等重点地区公共秩序的整治,倡导文明言行;在全市流动人口中集中开展“热爱第二故乡,争做文明市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编写城市文明生活须知,组织开展“看南京、爱南京,做文明市民”参观活动。
(四)营造浓厚氛围。
编印市民文明素质教育读本和漫画读物;设计印刷“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从细微处做起”系列宣传招贴画;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从细微处做起”主题公益广告征集评比发布活动;发挥大众传媒的重要作用,制作播出系列电视公益宣传片。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搞好“文明从细微处入手”活动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出实效。要根据实际情况,紧扣活动主题,细化工作方案,拿出具体措施,做好相关活动的组织安排。
2、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要通过各类宣传媒体和教育阵地,有针对性地搞好宣传发动,积极开展具有吸引力、感染力的教育活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全民参与的良好态势。
3、注重实践,知行合一。要大胆创新实践载体,不断拓展新的渠道途径,把教育与实践统一起来,把教育群众与群众自我教育统一起来,不断推进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4、注意沟通,形成合力。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基层开展活动;要及时反馈各项活动开展的情况,总结经验。年底,将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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