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求抓紧制定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这是新世纪新阶段宣传文化战线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的召开,为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制订、推动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入作好了准备。无论是“文化江苏”行动纲要的要求,还是全市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建设文化南京”的号召,建设富有文化特色的新南京,是我市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这当中,文化体制改革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热点、重点和难点。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感觉到对我市文化体制改革进行分析和思考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一、文化体制改革的背景和形势
(一)国际文化竞争的态势
对于中国文化业而言,成功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决定了中国的文化业将不可避免地脱去“大事业”的长袍,在一个全新的国际舞台搏击世界文化潮流。中国幼稚、弱小的文化行业与成熟、强大的国际文化产业资本第一次正面交锋已经拉开帷幕,与此同时,中国本土的民族文化产业也真正迎来了一个完善自我、拼搏壮大并走向世界的一个重要契机。
1、在全球经济文化一体化的潮流里,文化领域的竞争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主战场。人们对文化及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出了更多的关注,文化实力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的主要内容,文化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新型战略课题。
2、在快速发展的高科技的影响下,传统文化艺术取得了“文化经济”这一载体形式。20世纪以来,印刷复制、录音录像、电子排版、网络传输、数字化等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使文化艺术品的制作技术基础、承载和传播的方式发生了彻底的改观。这使得文化品的生产消费带动了一大群相关行业,文化艺术换上了经济的身份在向社会的每个角落扩散着。
3、在工业时代、后工业时代的演进过程中,文化产业群突现成为新的制高点。在发达国家,文化产业不仅在发展速度上超过传统产业,而且在规模和财富创造能力上也日益显示出强劲的增长实力,成为其不断扩张对外贸易的主导型产业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据统计,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文化消费(包括旅游等)占家庭消费的30%左右。美国文化产业的产值已占GDP总量的18%至25%,400家最富有的美国公司中,有1/4是文化企业。日本的娱乐业产值仅次于汽车工业,而其文化产品出口额更是超出钢铁制品的出口。
4、西方国家一以贯之的和平演变和意识形态渗透,在新的时代形势下主要表现在文化阵地上的争夺。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西方发达国家的资本、文化产品开始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进入中国文化产业领域。西方国家对我国坚持的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也从过去的“鸦片战争”发展到今天的“碟片战争”。面对挟有市场观念优势、产业资本优势、高新技术优势、经营机制优势和管理经验优势的西方发达国家,我们在文化产业、文化传统、意识形态阵地方面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
(二)国内文化体制改革的实践
要更好地为中国先进文化寻找一条建设和发展壮大之路,首先要审视文化体制本身。这是构成了我们进行文化体制改革的实践基础。
1、计划经济时代的文化体制:一种与单一计划经济相配套的体制。建国前,中国社会经济极其落后,大众文化活动几乎没有。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公有化措施,迅速建立起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并逐步形成了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事业管理体制。政府成为一切社会经济活动的唯一主体,直接配置社会资源,直接组织、安排整个社会文化活动的运行。这种文化体制具有功能政治化、单位行政化、管理体制泛政府化的特点,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相配套、并在一定历史阶段发挥过积极作用。这种文化体制在把文化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功能放在的同时,忽略了文化的产品性、大众消费性和商业性。
2、改革开放中的文化事业体制:在原有体制中尝试突破并不断探索发展之路。这些探索性改革主要是:
(1)针对传统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高度集权所造成的各种严重弊端,分别采取了不同形式的“简政”“放权”“搞活”等改革措施,逐步扩大了各类事业单位的人权、事权、物权、财权及其他项目管理自主权,大大增强了事业单位自我发展和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与活力。
(2)采取“国家、集体一起上”的文化建设和发展改革措施,促进了民办事业的发展,推动了实现事业发展主体的多元化。
(3)采取了一系列新的事业资金供给方式,逐步收缩财政资金供给范围,“以文补文”、“多业助文”,推动了部分事业单位走向市场。于是出现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经费自理”等不同形式的事业单位,还有一些事业单位实行了企业化管理。
但是,这些改革措施都没有触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没有解决事业单位的职能划分、界定和转换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重新界定、适当收缩、有效转换事业单位的职能范围。这些改革措施的积极作用在于:逐步地放开了文化市场,减少了国家的财政补贴,改善了文化事业单位的条件,丰富和活跃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增加了国家的税收,促进了精神文明的建设,也积累了不少改革经验。
3、文化产业的发展兴起文化体制改革的新时期:在旧的文化体制内部孕育的新经济基础要求。从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来看,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兴起是文化事业体制的一种自我扬弃,是文化事业体制不断改革发展的结果。1979年广州东方宾馆开设了国内第一家音乐茶座。随即,营业性舞厅等经营性文化活动场所在各大城市争相开业,我国第一次出现了文化市场。1991年,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文化事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的报告》,正式提出了“文化经济”的概念。1992年出版的国务院办公厅综合司编著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一书,明确起用了“文化产业”的说法。1999年,国务院发展计划委员会在《关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进文化、教育、非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保健的产业化”,文化产业第一次被正式纳入国家发展计划的政策视野。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并将之写进党的十六大报告。
统计结果表明:1990年到1998年全国文化系统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增长了6倍,从业人员增长了46%。到1998年,仅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娱乐、音像、演出、艺术品等文化经营单位已达25.7万个,固定资产合计600多亿元,从业人员116万人,年实现利税47.9亿,年创造增加值148.6亿。我国现有图书出版单位500多家,出版产业总资产已达700多亿元。包括文艺演出市场、电影电视市场、图书音像市场、文化娱乐市场、文化旅游市场、艺术培训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在内的文化市场体系初步建立,并成为20年来我国发展速度最快的产业之一。
新的时期是一个文化体制大改革、文化产业大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发展”、“转型”、“入世”三大任务并存,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全面提速并融入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和我国顺利加入世贸组织的环境下,在十六大精神的指导下,我们重新认识了文化业发展的形势和实践情况,党中央决定开展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从宏观层面上重新划分并界定经营性文化产业和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类别,在微观上,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各自在系统内展开了自我调节,探索市场化运作和新的公益性事业机制。可以说,一个从理论观念重塑、行业体制重构、运营机制重建的文化体制大改革和文化产业大发展时代已经开始。
二、概念的界定和范围划分
由于文化概念本身的多样性和界定的模糊性,可能会对整体的讨论造成误读,因此有必要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和注释。
(一)文化概念的内涵和层次。
文化概念的内涵有不同的层次,从目前的基本使用情况来看,基本可分为“大文化”、“中文化”、“小文化”三个层次。
“大文化”是人类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所积累的能力和成果的总和及其实施,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以及科教文卫体等,包括哲学、文学、艺术、教育、科学、技术、医药、卫生、体育、休闲、娱乐、旅游、游戏、社会意识形态、上层建筑形态等。这一层次上的各种文化(Culture)的汇集构成了人类的文明(Civilization)。
十六大报告中讲的文化基本上属“中文化”,是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一个概念,特指思想道德方面的精神积累及其实施,基本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其基本功能是教育人、引导人、培养人、塑造人,就是要使其形成理想信念、民族精神、道德风尚和行为规范。
“小文化”通常指科教文卫体中的一块,这也是我们国内使用的一个比较特定的概念。我们现有的文化体制,是科、教、文、卫、体里面的一部分,即“文”字,包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艺创作和演出等等。
(二)文化产品的两种属性。
文化产品是文化的载体。文化产品具有两重性。一是从社会个体的角度,它是满足社会个体为了承继人类精神积累成果和进行自我塑造的目的,而进行精神、意识形态方面生活的一种生活产品,和其他满足衣、食、住、行的物质产品一样,满足了个体的生存发展需要。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这种生活必需品的生产、消费取得了商品的形式。二是从社会的组织角度,文化产品是一种在精神意识领域教育人、引导人、培养人、塑造人、进行社会引导的社会公器。在阶级社会中,这种社会公器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社会领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工具。
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工具属性必须取得生活产品属性的形式,后者是前者的载体。两者是相互依存的一个整体,是辩证统一的。也就是说,只有把文化产品变成商品,变为广大群众的消费,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文化的宣传教育功能,强化它的意识形态属性,达到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目的。就这个意义讲,占领市场和占领意识形态阵地是相统一的,只有更好地占领市场,才能更好地占领阵地。
(三)文化生产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文化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实施中的智力投入和物质投入,具备社会生产力诸要素的基本特征,文化产品的生产,形成物质形态的生产过程,与其他产品的生产共同构成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过程。
从文化产品的两种属性出发,文化生产力表现为两个方面,间接和直接的,文化生产力也就划分为公益性事业生产力和经营性产业生产力,前者注重间接的社会效益和意识形态引导,由社会组织建设;后者注重商品性和经济效益,遵循市场规则,通过商品交换,转化为群众的文化消费。与这两者对应的是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与文化生产力相对应的是文化行业(或叫文化业),是包括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一个集合。
(四)我们的研究对象。
体制是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制度。机制是保证制度实施的具体方面的程序、规则和运作方式。在我国长期以来的实践中,文化体制主要是宣传文化的政府管理体制,主要是针对“小文化”概念而建立的一种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事业经营体制,文化局覆盖文化艺术表演、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业等,新闻出版局和广播电视局分别覆盖新闻出版业和广播影视业。有时候也仅指文化局这一块文化行业。
为适应人民群众文化消费活动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需要,考虑实际工作的可操作性,我们将以宣传部主管的意识形态领域所涉及的“中文化”的核心内容和“大文化”中的一些涉及部分作为我们研究文化事业的背景,具体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旅游、文化信息、体育、教育、影视创作、文化艺术创作和表演及公共文化设施等。这个背景也是与文化产业所涉及的 “中文化、大文化”范围相适应的,文化产业管理面对的更多的是文化经济活动涉及的市场和行业,概念基础必须从“小文化”扩大到“大文化”。 这样看来,体制本身的结构应该包括这么几块内容:
1、文化管理体制。A、对文化产业的管理机制;B、政府对文化事业的管理机制;C、对文化建设和发展的管理机制。
2、微观运行机制。A、国资文化产业单位的运行机制;B、文化事业单位的运行机制;C、设施和活动等文化项目的运行机制。
3、文化市场体系方面的调控管理体制。主要是文化市场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运行良好有序的系统,对文化生产要素、文化产品结构、产品的流通,文化市场中介、文化融资市场体系,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文化的咨询战略理论研究、文化人才培养培训等几个方面的结构配套的要求。
4、文化经济政策法规方面的配套体制。也就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长远发展的保障体系和支撑体系。重点是文化产业和事业政策、税收财政政策、社会保障政策、信贷政策、价格管制政策、市场分类管理和准入政策及其他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政策。
5、资源优化配置机制。这一机制已经间接地体现在前面的四个方面中,但除了这些间接的方面,对文化业来讲,还有一个特别的配置机制——文化产品社会效益实现的强化机制:包括执政党的思想政治领导要求在内的社会综合效益衡量后的反馈和对文化的生产、传播、和消费过程中的社会效益的引导和实现机制。
6、对外文化交流机制。
三、我市文化体制构架的现实情况
(一)机构职能和法规设施
我市现行的文化管理体制主体介于“小文化”和“中文化”概念之间,其基本框架是宣传文化的政府管理体制加上体育、教育、旅游等几个其他涉及文化的体制。从实际承担的工作情况来看,这个文化体制的主体部分是市政府管理的文化局(文物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出版社、教育局、体育局和旅游局等,以及由市委宣传部领导的南京日报报业集团和南京广播电视集团。
南京市文化局2002年4月份完成了局机关的机构改革工作,改革后的市文化局与市文物局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市文化局(市文物局)为市政府主管全市文化艺术、文物事业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包括:研究起草全市文化艺术工作和文物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推动文化、文物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和组织艺术创作与生产,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研究拟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势态,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社会文化活动;主管全市文物、博物馆等工作;归口管理和组织全市对外文化工作和对港、澳、台地区的文化艺术交流工作。就文化局承担的职能职责来看,是目前文化管理体制的主要承担部门,但在人力、管理权限、管理水平等方面受到了相当的制约。
南京市广播电视局由原来对电台、电视台、节目报、音像出版社等单位进行直接管理,改为系统行业管理。因此,市广电局在管理体制改革后,加强了行业管理的力度,立足于为全市广电事业、产业发展创造环境。当前,市广电局行政执法的对象主要为:市、区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施工单位;设有有线电视前端的宾馆、饭店、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行政审批(审核)职能主要有: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设立、合并、终止、变更台名、台标呼号、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核);企事业单位(社区)设立闭路电视、共用天线系统;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设立;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和闭路电视系统许可证;行政区域内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工作的申报和验收。
南京市新闻出版局在2002年后按“管办分离”的原则与南京出版社分开。目前承担的职责主要是针对出版物市场:贯彻执行国家在出版物市场的相对完备的法规,研究起草全市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和出版市场的有关调控措施;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行业经济政策和措施;审批、报批新办报纸、期刊及电子出版物等出版单位和管理书报刊印刷单位;审核市属出版社报送的图书选题;对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和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负责相关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进口贸易等事宜。
南京出版社成立于1988年,为市直属事业单位,原与南京市新闻出版局合署办公,2002年完成社局分开。南京出版社是南京市惟一一家市属地方城市出版社,体制上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所有权属归国有资产管理局但尚未明确,主要任务是生产经营图书。目前在注册资本、产权机制等方面存在着与市场化经营不适应的地方。
南京广播电视集团以原南京电视台、南京人民广播电台、南京广播电视节目报社、南京音像出版社、南京广播电视系统工程公司、电视发展公司、音像服务中心、南京音像资料馆等单位为基础组成,是集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报刊出版、节目制作销售、科技开发、广告经营、物业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传媒集团,属于事业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主要承担职能一是实现党对新闻传媒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国有资产配置的控制权,组建集团的总体目标是,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资产的优化组合、结构的合理调整和职能的科学划分,集聚优势,形成合力,进行以广播电视为主业、兼营多种媒体和相关产业的集团化发展,使南京广电成为新闻宣传的电视主要阵地。南京广播电视集团由南京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同时按受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
南京日报报业集团由党报《南京日报》、党刊《金陵瞭望》杂志以及《金陵晚报》、《周末》报、《今日商报》、《江苏商报》、《东方卫报》等组成,实行企业化管理,由市委宣传部代表市委实施统一领导,同时接受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南京日报报业集团一方面是南京市宣传文化平面媒体主阵地,承担完成新闻出版工作的任务;另一方面被市政府授权管理和经营集团所属的固定资产,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南京报业集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社委会负责制,集团党委会为集团的最高决策机构,全面领导集团工作,主要是掌握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对新闻宣传的审核权、对主要干部的任免权。社委会下设编辑出版委员会和经营管理委员会。 我市先后制定了几十个行政规定,主要有《南京市文化市场管理办法》、《南京市营业性时装表演管理规定》、《南京市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南京市书画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南京市文化系统音像管理暂行条例》、《南京市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规定》、《关于加强美术品等文化经营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这些行政规定使我市文化市场管理基本走上有法可依的轨道,同时也由于体制原有的弊端而各自为政,对文化领域的条块化分割比较严重,处理综合性文化现象及事务时容易冲突。同时立法上也缺乏宏观层面的相对可以统一依据的法律规定。
(二)特征及其问题
根据以上对各职能部门的基本情况的把握,我们对南京市现有的文化体制作总体性上的分析比较,可以认为现有文化体制表现出这么几个特征:
1、强调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与管理功能。市委宣传部对整个宣传文化战线都负有管理职能。文化事业单位的运行机制和文化事业管理体制中的文化艺术部分集中在文化局的日常管理机制中。超出“小文化”概念,一些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文化单位,如南京广播电视台、南京日报社等的运行和管理,主要是由市委宣传部直接领导。另外一些意识形态性不直接的文化行业,如文化旅游业、文化体育业等,则分别为政府相关部门对口管理。
2、宣传文化体制本身的自我调节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文化发展的要求。如文物局和文化局的合署办公,新闻出版局和南京出版社的“管办”分开,对于“小文化”范围之内的统一管理工作是适应的。广播电视局管理职能的萎缩和广电集团的综合性职能的扩张,南京日报报业集团内部经营管理委员会与编辑出版管理委员会的分设,则体现了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分开实施管理的要求。
3、文化领域管理的一些新要求在体制中或缺失,或难以承担。市广电局对广电行业的管理主要是网络及频率资源的管理。很明显的一个现象就是,这种管理局限于对平台、网络的关注,而作为一个第三方、政府机构应有的节目内容的管理职能缺失,公众电视网络方面内容的产出及管理目前是由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承担,而电子出版出版物、音像制品的市场管理主要是在文化局为主。
一些新兴行业,如网吧、文化信息服务、教育培训等,市文化局管不过来,其他部门也管不了。虽然文化市场稽查监管攻势不断,但屡禁不止,此伏彼起,令管理者疲于奔命。这种现象,从表面上看是“繁荣”文化市场所导致的“负作用”,但从本质上讲,是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滞后难以适应新形势新发展造成的结果。
4、现行文化体制与文化产业发展发生冲突。我市现行的文化管理体制以追求社会政治效益的条块式职能管理为主,文化行业的管理体制分散且相对独立。文化生产单位及文化生产要素、文化资源、文化市场在条块、部门、行业和区域间的分割,且体现了不同的要求,另一方面,而市场追逐经济利益、要求多领域的横向综合式发展,两者在具体事务中导致管理上“政出多头,各自为战”,经营上“疲于奔波,难以适从”,难以满足文化发展规模化、集约化方面的要求。另外,国资文化产业单位“管”“办”不分,政府大量通过行政手段干预文化生产单位的经营管理,文化生产单位一定程度上置身于市场经济领域之外。两方面的情况导致了文化产业单位难以发展壮大,综合实力难以提升。
5、大文化概念和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文化产业管理体制目前还没有成形的体制。有的也只是零星式的、各不相关的管理,文化产业概念不清、文化发展的职能不明、产业协调机制尚未发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机制主要也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文化局承办并具体组织全市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一些大的建设项目和活动内容是市里直接组织各方力量负责从投入到建设和运营。
6、文化行业社会效益实现体制没有成形。目前社会效益的引导作用主要是通过行业政策、财政上对文化建设和文化艺术业的支持,但这种引导仍处于一种自发的状态,没有形成合理有效的机制。
四、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举措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依据《江苏省2001—2010年文化大省建设规划纲要》、《南京市社会经济事业发展“十五”规划》、《南京市2004—2010年文化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快发展南京文化产业的意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调整和创新并举,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深化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大国家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要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通过转变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不断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依法规范文化市场秩序,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
(二)总体目标
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为主要调控手段的文化管理体制;基本形成促进全市文化建设健康繁荣、可持续发展的文化发展投入体制。
文化体制改革近期目标(2004-2005年):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组建大文化的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的社会化进程,发展文化中介组织和服务机构;加快文化立法进程,健全文化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出台一系列地方性文化建设政策法规。到2005年,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灵活配置的南京文化管理新格局基本形成,市属、县属重点文化单位和管理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文化体制改革远期目标(2006-2010年):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继续深入,大文化整合型管理格局基本形成,文化建设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高。
(三)重构方向
对照改革的目标,比照我市文化体制现实中的优势基础和不足之处,要顺利地完成我市文化体制的重构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入:
第一,统一对文化体制改革的思想认识。
实践证明,文化自身的发展和活力,需要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来推动;文化自身的建设,需要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保障;文化人才的创造力、创新力,需要文化体制机制来激发。目前,我市一些文化事业单位的人事、工资、考核制度仍是铁饭碗老面孔,即使有所改革也是隔靴搔痒,没有发生大的实质性变化。宏观层面感觉到的改革紧迫性,到了具体单位仍是无知无觉。这就迫切需要我们把思想切实统一到以改革试点先行,探索使文化体制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相适应的大局上来;统一到依靠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主要任务上来;统一到以改革为动力,加快南京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目标上来。
第二,全面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
现行文化体制机制的最大问题,束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从根本上说就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根本出路、文化体制改革的根本问题,就是要解决面向市场的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其他方面的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当前,需要认真研究如何面向市场。
一是“全面”。应该坚定不移的解放思想,在一切可以引进市场机制的领域引入竞争。市场机制的有效性是政府、市场、企业关系的基础。市场化竞争机制不仅是文化产业资源配置的基础,同样也是文化事业单位和公共文化建设及其他配套行业的基础。对于文化事业单位的发展来说,当前直接的一个问题就是没有活力。对我市的公共文化建设来说,在财政支持力度有限的情况下,广泛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采取招投标、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造-转让-经营)等商业方式的融资和经营方式等方式进行项目建设,或者采用商业方式举办文化活动,既能加大文化建设的力度,也同时提高项目的效率、降低成本。
二是“市场化”。理想的充分市场的特征是这样的:众多的厂商,公开公平的竞争规则,市场规模大,信息具有完全性和对称性,人、财物、信息等资源合理流动,没有垄断,进入市场无壁垒。追求理想市场化的过程也就是南京文化体制重构的过程和主要任务,对当前南京市的文化事业和产业来说,把行业市场条块划分的现状重新融合,扶持一批国家控股的跨行业文化企业,制订出台公开公平的竞争规则,以及建设文化投融资、信息市场体系是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在这其中,更要注意从原有的直接操办文化单位的经营管理中解放出来,把注意力放在市场而不是单位。
三是“竞争”。市场化的过程也就是创造竞争环境的过程,但还是要有竞争的主体积极才有活力。文化事业单位几十年的大锅饭,思想、体制上的积弊而导致缺乏活力,文化事业单位存在的这个问题,同样在文化管理机构中也存在。只有引入直接的竞争机制,才能给人直接的震撼和反思直至实现转换。鼓励组建各类文化产业基金组织、文化投资公司,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的新格局,则是在投入融资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只有通过各个经营主体在自由市场中全方位的竞争,才能自身不断要求发展,再通过政策的扶持,达到增强行业的整体综合竞争力的结果。 第三,探索文化行业的社会效益实现机制。
文化产品的双重属性是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的,经济效益主要是企业所谋求,而社会效益则主要是政府层面承担的职责。从现有的管理体制来看,政府的直接指令式的干预和直接的经营操作并不能很好地完成实现文化产品社会效益的目的(虽然在历史上这种方式发挥过应有的作用),原因在于,在新的市场化的基础条件下,这种干预存在着如下的弊端:1、职能部门追求单一目标,缺乏统一的社会效益评测体系,导致指令简单化与脱离实际;2、市场机制没有发挥作用而产生了高昂的成本;3、体制内缺乏竞争和思想陈旧导致效率低下。
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政府对社会文化发展的引导和调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其方式必将是间接式、综合性的。这种引导和调控机制的主体应当是这样的:1、通过建立政府、行业、单位三方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以明确的社会效益衡量指标为基础,完成对文化产品、文化项目、文化建设的评审,2、在财政拨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文化社会效益基金,由政府部门按评审结果予以拨付,与市场化的文化投融资体系互为补充,实现对社会效益的引导及文化建设的资金问题。3、成立专门的行业中介性机构,研究评审指标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与评审委员会配套。
第四,健全文化行业政策法规体系。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管理主要是法制管理。任何一个市场的发展都离不开完备的法制建设,文化市场也不例外。而在文化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会出现大量的新问题、新情况,这些都需要依靠不断完备的法律体系来加以规范。目前,南京还缺乏统一的文化市场管理法规,单项政策、法规也极不完善。要使文化市场在有序中求发展,就要加快文化市场管理的立法工作,健全科学配套的法规体系,使有关职能部门能运用法律手段规范文化市场,对文化市场实行依法管理,形成以产业政策体系和法规体系为主要调控手段的文化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成立全市统一的文化发展研究、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全市性的文化市场统计和调研,组织制定文化行业政策、法规。建设行业整体的配套机制,就当前的形势发展来看,在充分论证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关于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政策》、《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关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政策》成为当前法规建设的三个主要的内容。
第五、健全对外文化交流机制。
大力开拓文化产品国际市场,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制订有关政策,完善激励机制,重点扶持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及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文化事业单位,做大做强一批对外交流的文化品牌,积极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努力扩大文化产品出品份额。坚持以我为主、于我有利,扩大与管理规范、技术先进、对我友好的国外知名文体集团的合作。通过与国外文化的交流,增强我市文化业的综合竞争力。
(四)主要措施
1、加大“中共南京市委宣传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力度。负责指导全市文化体制改革的领导,配备文化复合型、专业型人才,增强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中针对南京市具体情况和国内外改革发展实际的调研力度,提高改革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待时机成熟后在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吸引相关部门的成员,成立南京市文化发展指导委员会。文化发展指导委员会作为市级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研究、管理、协调和服务机构,具有行政督查权和决策权威性。以建立统一、高效的文化发展领导体制为突破口,推动全市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化。文化发展指导委员会包括这么几个部分:
(1)常设主办机构:负责指导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参与重大文化项目的论证,实现对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制订相定法律法规制度草案、监督执行文化经济政策;与国内外对应机构联系、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协调等。
(2)“社会效益评审委员会”。通过对文化事业单位、文化建设项目的社会综合效益进行评审,并作为财政基金扶持,政策支持的决策依据。应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财政局、文化局、行业代表、专家型学者组成。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
(3)“产业发展委员会”。主要是完成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的认定、划分和组织国有文化资产产业化。应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经济部门、宣传文化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
(4)行业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市场情况的调研和信息的收集,文化产品的追踪反馈,产业政策的拟定,产业目录的编制,市场管理制度的拟定,为社会效益评审提供数据等。
(5)“专家顾问委员会”。作为南京市文化发展决策咨询机构,对全市的重大文化决策、重大文化项目、文化活动进行咨询研究,对文化管理体系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以提高决策水平。
2、改革并调整现有机构的组织设置。机构的组织设置是文化体制和机制运作的基础。由于文化的管理涉及社会多个方面,必然要求多个职能部门参与组成统一的综合机构来开展工作,在这一点上,文化行业与旅游行业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而南京市政府成立了跨部门的旅游事业指导委员会,所有区县都设立了旅游管理机构,健全了政府管理体制。从体制内部本身的实践情况来看,珠江路电子出版物市场的管理、对网吧的联合执法、南京报刊亭的建设等事例中也可以普遍地看到这种机构调整方面的新要求。
调整现有各个文化管理机构和部门处室的设置。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职能发展重新定位,实行管办分离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理部门职能类别相似的予以调整,以弱化行业、职能条块划分过度的现状以转换到对大文化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分级指导,以提高行政效能。
3、加快对原有文化体制宏观管理和微观运行机制方面的改革。加强和改善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宏观管理。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行政职能,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构建文化市场管理的信息网络体系。改革传统的文化单位管理方式,文化行业全面引入市场机制重新配置资源,加快南京文化产业组织制度改革。探索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的评估监测体系和考核办法,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国资文化单位产业集团,并在尝试新的规模化、网络化方面进行创新。文化事业进一步深化改革现有的老的经营体制和机制,着手制订分类指导目录,分类间接管理,探索社会办文化的多元新模式和文化建设市场化、高业化手段。
4、建立有效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和文化经济政策。通过政策扶持、资产重组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大科技投入,创建高品位的文化技术园区,不断增强南京市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使之成为南京市经济发展的主导型产业。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放宽文化产业市场准入条件,推进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文化产业,积极引导和利用民资、外资创办文化产业,形成产业集聚、适合南京市发展的“文化产业链”,加快全市文化产业建设。充分运用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各方力量对文化建设投资或捐赠,形成文化发展的多渠道投入的体制。
5、组建全市统一的文化市场管理执法队伍。全市统一的文化市场管理队伍不宜设在政府某一职能部门,宜由统管全市文化工作的文化发展指导委员会领导。目前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大致现状是:文化娱乐、音像制品市场由市文化局市场处(文化稽查支队)管理,图书、电子出版物由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扫黄办)管理,广电系统音像制品市场仍由市广电局内部管理。要有创新精神,打破框框。第一步先将几支队伍统一起来;第二步借鉴上海的做法,市委宣传部或文化发展指导委员会成立市文化稽查总队(行政执法权通过法律由行政主管局授权),执法范围涵盖图书、音像制品、“网吧”场所、电子出版物、娱乐等全部文化市场;第三步由文化稽查总队过渡到文化市场管理行政执法局(彻底解决执法授权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