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文明创建 | 城乡宣传 |外宣之窗 | 理论学苑 | 舆论阵地
  首页>>文化南京>>名家风采>>新闻内容
 
茉莉花开终飘香
2004-11-30 15:17:06

  “好一朵茉莉花,好一朵茉莉花,满园花开香也香不过它,我有心采一朵戴,又怕看花的人儿骂......”半个世纪以来,这曲婉转悠扬的《茉莉花》一直为人们所传唱。鲜为人知的是,这首著名民歌是当年的新四军小战士、后来在的南京军区前线歌舞团团长、国家一级作曲家何仿搜集、加工、整理的。
  从1957年《茉莉花》真正面世到2002年,何仿只收到过3笔稿费共151元。2004年3月,何仿突然收到十几万元《茉莉花》稿费时,还以为是银行算错了帐目。

  有关专家认为,前后稿费差别之大,反映了我国著作权法从无到有的建设过程。

  14岁时,采摘“茉莉花”

  14岁时的何仿,是一名新四军的文艺战士。

  那是1942年冬天,抗日战争进行到最艰苦的阶段。由新四军二师政治部与中共淮南区党委领导的淮南大众剧团,接上级命令到前方开展反扫荡宣传工作。1941年春天在“不做亡国奴”的呼声中离家出走加入新四军的何仿,加入了剧团。

  辗转来到江苏六合县金牛山附近的淮南大众剧团,贯彻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向民族化、大众化文艺学习,向民间艺术学习。他们晚上演戏宣传,白天则走访当地的民间艺人。

  老乡们告诉何仿,几里外有个票友,不仅会吹拉弹唱,而且满肚子都是小曲儿。14岁的何仿迈过泥泞的田埂,在一间茅屋内寻访到了那位三十来岁的艺人。何仿至今仍清楚地记得,那是个冬天的上午,下着小雨,雨中还夹杂着雪花。

  这位艺人身材瘦长,穿着破棉袄,戴着破毡帽。得知面前的何仿是新四军战士,他很热情,从泥墙上取下把胡琴,校好琴弦,唱起了一曲《鲜花调》:“好一朵茉莉花,好一朵茉莉花,满园花草香也香不过它,奴有心采一朵戴,又怕来年不发芽;好一朵金银花,好一朵金银花,金银花开好比勾儿牙,奴有心采一朵戴,看花的人儿要将奴骂;好一朵玫瑰花,好一朵玫瑰花,玫瑰花开碗呀碗口大,奴有心采一朵戴,又怕刺儿把手扎。”

  一两个小时后,何仿不仅用简谱记好了词曲,而且按照艺人的方法准确地唱了出来,艺人非常吃惊。他更没有想到的是,这首从道光年间传下来,当地很多人都会唱的《鲜花调》,会在这个小新四军的笔下改编为《茉莉花》,最终从这间茅屋出发,唱遍了全世界。

  1957年,为“茉莉花”增香

  这首婉转优美的民歌,在何仿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他感到,这首动听的小调,歌词明显不适合战士演唱,并且,当时记录的歌本也在1947年过封锁线时被烧掉了。还因为打仗,何仿一直无暇顾及这首《鲜花调》。

  转眼到了1957年。29岁的何仿已是前线歌舞团的作曲兼指挥,也完成了在上海音乐学院的进修深造,创作了很多优秀的军旅歌曲。那年他受命率合唱队到北京参加全军的汇报演出与公演,组织一个四人女声民歌小组唱,需要演唱一首江苏的民歌。选哪一首呢?何仿想起了已深深印在心里的《鲜花调》。

  何仿将原曲中的三种花都改为“茉莉花”;将第一段的“又怕来年不发芽”放到了歌词的最后;同时将原词中的“奴”改为“我”。曲子也进行了较大的改动,加了引子,在保留主体三段词同一段曲的同时,加强了前两句的曲调,使之更加曲折,并且将原来的结束句进一步发展延长,以婉转的拖腔作为结束句,使感情得到充分的抒发。

  这个小组唱是《茉莉花》的第一次亮相。演出非常成功,当年即被中国唱片社灌制为唱片,在全国流传开来。

  1959年,何仿再一次修改《茉莉花》,将“满园花草”改为“满园花开”;将第一段结尾“看花的人儿要将我骂”改为“又怕看花的人儿骂”;将三段词的结尾统一以“又怕”开头,以使歌词更加含蓄、生动、琅琅上口。

  1959年修改完成的版本,便是我们至今传唱的《茉莉花》。

  47年,共得稿费151元

  1988年,何仿从南京军区前线歌舞团离休。

  在南京军区政治部干休所,记者见到了76岁的何仿先生。银白的头发,面露笑容,轻轻哼唱着《茉莉花》。何仿骄傲地说,“现在世界上流传最广的有两种‘茉莉花’,一种是我的,一种是普契尼的。我的这首《茉莉花》,表现的是爱花、惜花、怜花,欲采又止的鲜活、美好的心情。”

  谈起往事,何仿历历在目:上个世纪8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把中国的《茉莉花》向世界推荐,并确定为亚太地区的音乐教材;1997年,中英香港政权交接仪式上,中国军队演奏的第一支乐曲便是《茉莉花》;1999年澳门回归政权交接仪式,当中国政府代表团入场时,《茉莉花》的音乐伴随左右;2001年,上海APEC会议晚宴上,首先奏起的还是《茉莉花》……

  作为歌曲的收集、改编、整理者,《茉莉花》给何仿带来了自豪与荣誉。但让老先生都觉得好笑的是,从1957年改编到世界传唱的47年里,他拿到的这首歌的稿费,满打满算是151元。“1989年出版的《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江苏卷》发了11元钱的稿费;1999年,鉴于有的地方唱1957年版的《茉莉花》,有的地方唱《歌曲》杂志刊登了这首歌的校订版,发了40元钱。”第三笔钱,其实并不能算是《茉莉花》的稿费,“那是应北京《音乐周报》写的一篇《茉莉花开的故事》,稿费100元”。

  76岁,意外收到12万元稿费

  2002年,在老战友的介绍带动下,何仿加入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给何仿寄来了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著作权法(修订版)》。打那起,何仿有了版权意识。

  《中国著作权法》第二节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何仿认为,他拥有《茉莉花》的著作权,因为在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的《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江苏卷》中,注明“此歌曲系何仿1942年冬在江苏六合金牛山地区收集,1957、1959年两次加工整理,最终版本的《茉莉花》在国内外广为传唱”。

  今年3月的一天,何仿不经意地询问银行自己卡里余额,没想到回答“12万元”,他大吃一惊。回家后,何仿立刻致电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这才知道,这12万多元是2003年一年的稿费,主要来自深圳、北京两家公司,他们生产的手机和小灵通的铃声中都使用了《茉莉花》这首歌的旋律,因此主动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寄去了相应的使用费。

  深圳公司寄了15万元使用费,北京公司寄了2万元,扣除协会20%的佣金和个人所得税,何仿最终拿到了12.5万元。

  这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享有正军级职务薪金待遇的国家一级作曲家说,“我和老伴对钱都不看重,关键是他们对我著作权的尊重”。

  人生没有休止符,茉莉花香无限延长

  在何仿家的墙上,挂着当年的剧团团长张泽易送给他的一幅字,结尾便是:“人生没有休止符,茉莉花香无限延长。”

  “如今,人们的版权意识在不断加强,唱了我的歌,就会给我寄来相应的使用费,在节目单上也会署上由我收集、加工、整理的字样,这是对我拥有《茉莉花》著作权的尊重。但是,有的单位还没有意识到,只要在演出中唱了这首歌,主办方就应该向我的代理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交纳一定的费用。”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听说这个故事后,认为《茉莉花》从创作到现在的这个时间跨度,正好是我国著作权法建设从无到有的一个过程。他说:“1991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著作权法》,加入世贸组织前又做了一次修订。我国著作权法明确界定,何仿先生可以依法获得合理的使用费。”陶鑫良指出,何仿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代理自己的音乐版权,说明我们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经营的社会体制及其运作机制顺应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潮流,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求。

  在两届中国南京“茉莉花”音乐文化节上,何仿都出席开幕式并作发言,同意主办方使用《茉莉花》这首歌。两次艺术节成功引资近20亿元,何仿却分文未取。他说:“六合是我抗战的地方,那里还埋有我的战友。这也是我对老区人民的一点心意。况且,没有金牛的民歌,也就没有今天的《茉莉花》。”

  (摘自2004年7月2日《人民日报》第十九版星期五东方新闻周刊作者:曹玲娟)


 相关新闻
·“越剧才女”陶琪征服上海观众
·名曲珍闻:《茉莉花》
·“越剧才女”陶琪征服上海观
·名曲珍闻:《茉莉花》
·茉莉花开终飘香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主办单位:南京市委宣传部 南京市文明办
设计、制作:龙虎网 未经授权不得拷贝网站内容或建立网站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