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作为我市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演出市场迅速复苏,演出场所和种类不断增加,除了原来的剧场演出之外,还出现了娱乐场所的演出,体育场馆的演出,市民广场的演出,农村草台、庙会的演出,电视节目的演播厅的演出,大型的文艺晚会的演出,商场、楼盘推广SHOW的商业促销演出等形式;演出品种繁多,除了传统的京剧、音乐、舞蹈、杂技、曲艺、各种地方戏、歌剧、舞剧、交响乐、港台通俗歌曲演唱会之外,国外各类专业剧团的演出、组台演出、时装表演等也已日益受到市民的欢迎;演出内容题材范围广泛,古今中外,无所不有;演出风格多样,大致可分为主流的,非主流的,古典的,通俗的等。由此,造就了不同的欣赏群体,如戏曲观众群、话剧观众群、歌剧观众群、交响乐观众群、流行音乐观众群等等。这些欣赏群体的出现,使得演出市场中的专业化、类型化、风格化的趋向更为明显,对演出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对在演出市场的带动下,形成以演出业为发端的文化产业提供了基础和发展的机缘,拉动了我市文化建设整体上台阶。我市在发展演出市场过程中形成的一整套成功的经验,为全国所关注和借鉴。
一、南京市演出市场概况
(一)自然情况
从总体上讲,我市演出市场从区域上分类,可分为城市演出市场和农村演出市场;从表演艺术种类上分类,大体上可分为音乐、舞蹈、戏剧、杂技、曲艺、民间艺术等等演出市场;从演出场地上分类,大体上可分为剧场(含:体育场馆)、广场(含:草台、庙台)和歌舞娱乐场所等演出市场。特别是近些年来,以商业促销为目的的广场、商场、楼盘推广SHOW等非盈利演出活跃和丰富了我市的演出市场。尽管剧场演出仅占2000—2002年我市演出市场三年演出总量的39.7%,但是,它对演出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关键的支撑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2000—2002年南京地区各类营业性演出为34118场,其中剧场演出为13532场,占这三年营业性演出总场次的39.7%,观众数达179.8万人次。剧场演出中,戏曲、话剧、歌剧、舞剧、杂技、室内乐、交响乐、民族器乐、演唱会、诗朗诵等等高雅演出约占40%,其中南京文化艺术中心2001年演出108场,营业收入155.2万元,平均3.4天有一场演出,平均每场演出收入1.44万元;2002年演出160场,营业收入333.4万元,平均2.3天有一场演出,平均每场演出收入2.08万元。2001、2002两年我市接待外地营业性演出团队594批次。
2000年,全市城乡剧场总数为61家,能正常接团演出的有30家,另一半因硬件设施较差等诸多因素而不能使用。2001年,全市能正常经营的剧场跌至13家,这些剧场主要集中在主城区;78.7%的剧场因消防安全不合格而停演,特别是绝大部分郊县乡镇剧场均因此而不能使用。2002年,合格剧场增至15家。截至2003年7月底,全市能正常经营的剧场达到了17家,占全市剧场总数的27.8%;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等兼营演出的场所已增至50家,占南京地区409家在册歌舞娱乐场所的12.2%。
南京地区营业性演出单位有28家,其中专业剧团有17家,民间职业剧团有11家。具体是,专业剧团:军队系统有2家,即前线话剧团、前线歌舞团;省级剧团有7家,即省演艺集团所辖歌舞剧院、京剧院、昆剧院、地方戏曲剧院(辖:锡剧团、扬剧团、评弹团)、话剧院;市级剧团有6家,即歌舞团、杂技团、话剧团、越剧团、京剧团、民族乐团;县级剧团有2家,即江宁区锡剧团、浦口区扬剧团。民间职业剧团:即江苏青春舞蹈团、南京市石城艺术团、建邺区文化馆莫愁扬剧团、南京市文化艺术团(锡剧团)、南江杂技团、南京市夜鹰残疾人艺术团、南京市迦得现代舞演出团、南京神美时装舞蹈艺术团、南京市新丝路时装舞蹈艺术团、江苏阿波罗时装舞蹈艺术团、江苏省公共关系协会美尔姿时装表演艺术团。
2000—2002年,6家市级专业剧团演出1535场,营业收入924.35万元,平均每场演出收入6000元。其中,市歌舞团演出285场,营业收入371.7万元,平均每场演出收入1.2万元;市杂技团演出328场,营业收入198.93万元,平均每场演出收入6100元;市话剧团演出104场,营业收入74.58万元,平均每场演出收入7200元;市越剧团演出208场,营业收入116.44万元,平均每场演出收入5600元;市京剧团演出197场,营业收入82.8万元,平均每场演出收入4200元;市民族乐团演出413场,营业收入79.9万元,平均每场演出收入1900元。
2家县级专业剧团演出情况是,2000—2002年,江宁区锡剧团演出263场,营业收入10.3万元,平均每场演出收入400元;2001—2002年,浦口区扬剧团演出110场,营业收入6.5万元,平均每场演出收入600元。
南京地区非营业性演出单位有1000多家,京剧、越剧、锡剧、黄梅戏等戏曲票房有70多家,这对丰富和繁荣我市演出市场起到了极为重要的补充和促进作用。其中常年坚持活动、富有代表性的有,以南京军区政治部军乐队、武警江苏省总队政治部蓝盾歌舞团为代表的军队系统5家演出团队;以南京工人合唱团为代表的30多家业余合唱团;以南京小红花艺术团为代表的50多家少儿艺术团队;以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实验乐团为代表的20多家民族器乐、铜管乐演出团队;以阅江楼艺术团、阳山碑材艺术团为代表的20多家企业艺术团;以“栖霞舞龙”、“江浦手狮” “六合长芦提灯”为代表的100多支民间表演队伍,以南京市钟秀中老年服饰艺术团、江苏省风采老年艺术团、老志愿军艺术团、金陵老年艺术团为代表的20多家老年艺术团。
截至2002年底,南京地区演出中介机构有10家,其中,国有的有6家,即江苏省演出公司、江苏省文化传播中心、新世纪演出公司、江苏省文化艺术活动中心、江苏省博彩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江苏省五环文化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民营的有4家,即南京司麦尔广告公司、江苏东西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南京嘉润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南京欧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4家民营演出中介机构中,后两家主要从事兼营演出场所演出的中介服务。
截至2003年7月,我市已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个体演艺人员有200多人,包括歌手、乐手、戏曲、模特、服饰表演等。
(二)基本特征
我市的演出市场呈现出以下主要基本特征。
首先,政府逐步加大对演出市场的培育力度。2000年以来,我们以精心塑造南京城市文化新形象,开发城市的文化形象资源,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城市的全面繁荣和持续发展为目的,以办节为手段,通过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逐步加大对演出市场的培育力度,先后承办了第六届中国艺术节(南京主会场)、第三届中国京剧艺术节,举办了三届南京文化艺术节、“文博之夏”等各类大型演出活动。经过多年的引导、培育和努力,我市演出市场从总体上已呈现出良性发展的势头。
其次,高雅演出所占比例日趋上升。2000年以来,我们除了承办或举办国家级和市级重大艺术演出活动外,还承接了许多名团、大团来南京演出,如朝鲜万寿台艺术团、葡萄牙古本江交响乐团、北京交响乐团、中国儿童艺术剧院等等。
第三,以秦淮剧场为代表的市井演出,保持了通俗演出市场的相对稳定。秦淮剧场建成开业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为迎接第六届中国艺术节,2000年8月16日完成了全面改造,是兼电影放映和舞台演出为一身的中型影剧院。为了摆脱单纯放映电影所面临的困境,秦淮剧场从2000年11月起,组织符合市井审美特点的通俗演出,演出单位既有专业剧团,也有民间职业剧团,同时剧场也经常自己组织组台演出。演出定位于以通俗性的歌舞、曲艺为主,间或有戏曲清唱和彩唱、杂技、魔术等,票价一律10元,演出结束后,免费放映一场电影。2000—2002年,秦淮剧场演出817场,演出分成收入57.9万元,平均每场演出分成收入700元。其中,2000年演出51场,演出分成收入4.4万元,平均每场演出分成收入900元;2001年演出136场,演出分成收入22.8万元,平均每场演出分成收入1700元;2002年演出630场,演出分成收入30.7万元,平均每场演出分成收入500元。
第四,以高淳、溧水两县为代表的农村戏曲演出市场稳定发展。2000年以来,高淳、溧水两县平均每年接待包括省、市级专业剧团在内的40—50个戏曲演出团体的200多场演出。这些演出大都在草台或庙台进行,与我国农历的节庆和当地农民的习俗相关联,特别是当地农民有着一整套传统的观戏习俗,形成了独特的文化消费现象。这是源于高淳县有着非常深厚的戏剧基础,是我国徽剧流行最早、流行时间最长的中心地区之一,被戏曲史家称为“徽剧第三个兴盛地区”。尤其钟情于皮黄腔,至今仍保留着众多具有很高史学价值和文物价值的古戏台。受高淳的影响,溧水的戏剧基础也十分丰厚。许多专业剧团,特别是京剧院团紧紧抓住高淳、溧水两县这一独特的文化现象,大力开拓演出市场。当地农民所付的戏金也由上世纪80年代初的每场400—500元,上升为现在的每场5000—6000元。专业剧团赴高淳、溧水两县草台、庙台演出,褪去了都市戏曲逐渐远离民间的浮华,回归到了中国戏曲的草根性,在草台和庙台上寻找到了中国戏曲草根性和现代性的结合点。
(三)基本经验
第一,以发展演出市场为抓手,拉动了文化建设整体上台阶。本世纪最后一届国家艺术节—第六届中国艺术节(2000年9月28日—10月13日),是历届艺术节中规模最大、上演剧目最多、群众文化活动最丰富的一届艺术节。因主会场设在南京,极大地调动了南京地区艺术院团的积极性,加快了优秀剧目的生产和演出场馆建设,促进了南京地区演出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南京市负责接待省内外、境内外的参、展演团19个,演职人员达1700人;5个演出场馆演出35场,观众达3.29万人次,平均上座率达到了90—95%,其中南京文化艺术中心上座率达到了100%。组织各类群众文化活动达188场,有5万多名群众参加了各类活动,观众达110万人次。举办了三大系列17项展览,吸引了10万多人次前往观看。艺术的盛会吸引了众多的外地群众,全市仅国庆期间接待国内游客就达165万人次,比1999年同时期增长了20%,旅游总收入达到了8.3亿元人民币。
为了办好“六艺节”,我市新建了设施一流、高雅美观、充满现代气息的南京文化艺术中心;改造了世界大戏院、秦淮剧场、青春剧场、实验剧场,大大提高了这些剧场的演出功能和接待水平;改善了演出场馆周边的环境面貌。据统计,我市直接用于“六艺节”场馆新建、改造、出新的资金达5亿元。这些基础文化设施的建设和出新,为引导、培育、发展我市演出市场奠定了物质基础。
我市在承办“六艺节”南京主会场过程中首创的以办节为抓手,综合打造舞台演出、群文活动和展览展示三个平台,拉动文化建设整体上台阶的做法,受到了文化部的充分肯定,被国内很多城市称之为“南京模式”而广泛采用。
第二,改革票务营销机制,加快演出业的市场化进程。建国以来参演剧目最多、演出时间最长的京剧盛会—第三届中国京剧艺术节(2001年12月2日—16日)是由我市独立承办的一次国家级重大艺术节庆活动。本届京剧艺术节有16个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和部队的23个京剧院团的24台参演剧目,共演出50场,平均上座率达到了95%,其中《杜十娘》、《洛神赋》、《蔡文姬》、《贞观盛事》、《瘦马御史》、《胭脂河》、《华子良》、《膏药章》等剧目,上座率高达100%。有的剧场为了满足观众的需求,开场后临时发售了少量站票。媒体评价说: “这次京剧节剧目演出比通俗演出市场还牛气,创造了京剧演出的奇迹。”
我市还组织开展了以京剧“走进社区、走进景区、走进家庭、走进校园”为主题的“四走进”群众性系列演出活动,同时举办了《中国京剧艺术系列展》等5项展览。据统计,6项群众性京剧演出重点活动吸引了5万多人次的观众,参观京剧节各类展览的观众达10万人次。
上述成果的取得,得益于我市在票务营销理念、营销策略、营销机制和营销手段上的改革创新。我市在全省率先引进了全国最先进的电脑联网售票系统,以南京文化艺术中心为基地,建立了京剧节票务销售系统。同时,我市确定了以低价位让利于民、回报社会的营销策略。我市在全省首创的以现代票务营销方式拓展演出市场的做法,使售票方式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吸引了来自四面八方的观众,加快了演出业的市场化进程,为今后我市演出市场的全面规范、深度开拓、广度扩容、良性运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三,以市场为导向,探索和创新办节机制,精心打造文化品牌。从2001年开始,我市举办了南京文化艺术节。我们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探索和创新办节机制,经过三年的精心打造,南京文化艺术节已成为我市的文化品牌,推进了我市演出市场的繁荣发展。
1、首届南京文化艺术节(2001年9月24日—10月10日)以传播南京的精彩、塑造新世纪新南京的文化新形象为主题,推出了11台13场中外优秀舞台演出剧目、12项展览展示活动、10多部中外优秀电影和100多场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有1.5万人次观看了舞台演出,有13万人次参观了展览或观看了电影,展览展示和电影展映的收入达102.2万元。在办节期过程中,我市努力探索演出服务营销的新观念和新模式,创造了直复式营销和网络营销等方式,进一步激活了我市的演出市场。
2、第二届南京文化艺术节(2002年9月28日—10月12日),以“文博”为主题,通过舞台演出、文博展示、群文活动、专家论坛以及文物知识普及教育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文物法规,突出展示了南京丰厚的历史底蕴和南京文物工作的成就。我市推出了10台16场中外优秀剧(节)目、22个展览项目,举办了“全国文物与旅游”、“中国古今书画艺术与金陵”学术研讨会和全国性文物艺术品展销会及拍卖会,开通了南京文博旅游专线3条。据统计,10台16场演出平均上座率为85%以上,观众总数超过1. 2万人次;由于实行了“一票通”优惠券,参观展览的观众达15万多人次。我市创造的以“文博”为主题的第二届南京文化艺术节,首开全国“文博节”之先河。
3、第三届南京文化艺术节(2003年9月15日—10月7日)以推新人、推新作、推精品、推名家为主题,以舞台表演艺术为主要形式,与2003年江苏国际招商月·中国南京金秋经贸洽谈会相衔接,以为全市的“三个文明”建设服务为目的,公开向社会推介了14台25场舞台演出、8场广场文化活动、18项专题展览和专题电影展映等4个系列42项活动,签约总金额超过了100多万元,有40多万人次参与了各类活动。我们这次采取的“文化招商”方法,是对政府组织大型文化活动的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的大胆创新,在我市政府部门举办大型文化活动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第四,推行“演出季”,加大培育和繁荣演出市场的力度。从2001年以来,我市率先在全省推行了“演出季”,对引导观众欣赏舞台艺术、培育演出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演出季”的基本特点是,在一段特定的时间内集中演出丰富的剧(节)目。一年的演出剧(节)目、演出单位、演出人员、演出时间和演出场所早早确定,观众可以提前订票。这种市场化的运作模式的最大优点是计划性,演出单位可以根据“演出季”的市场需求确定演出剧(节)目,既有利于扩大观众的选择空间,又有利于上演剧(节)目的宣传。“演出季”改变了以往我市演出市场“应景式”、“临时性”商业演出较多的局面。
2001年以来,我市每年推出的“演出季”有新年系列音乐会、新春系列音乐会、“春之声”名师名家系列音乐会、“花开金陵”五月文艺演出月、“打开音乐之门—暑期音乐夏令营”演出季。每个“演出季” 推出20—30台中外剧(节)目,每场演出的平均上座率达到了80%以上。目前“音乐朗诵”、“名师名家”和“打开音乐之门”已成为我市“演出季”的品牌项目。
上述基本经验,充分证明了我们市场化的努力开始被市场有形接受,我们品牌化的意图开始被社会无形认可。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一是必须努力发现、认可、尊重文化的经济价值,特别是优秀文艺产品的经济价值,并通过积极的市场运作,努力实现优秀文艺产品经济价值的最大化。二是必须坚持以优秀作品为龙头,以市场为导向,以演出为中心,深化改革、锐意创新,这是发展演出市场的中心任务。三是演出场馆建设是演出市场发展足资凭靠的物质载体,必须进一步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加快我市城乡演出场馆的建设,并最大限度地发挥演出场馆的综合效益。四是现阶段发展演出市场必须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这是演出市场发展突破重围、重获生机和活力的重要途径。五是必须大力发展演出中介机构,通过演出中介机构的有效的市场运作,繁荣演出市场。
(四)主要问题
我市演出市场的主要问题,一是演出市场还没有成为我市文化产业的支柱产业,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南京地区的演出中介机构数量少,仅有10家,占全省53家的19%,导致许多本应由演出中介机构来操作的商业性演出,不得不由政府来操作。而北京市演出中介机构达65家,广州市演出中介机构有30多家,其中3家为国有,其余全部都是民营的。广州市规定,所有的营业性演出场所的演出都必须由各演出中介机构操作,不允许演出场所和演员个人自行联系营业性演出。目前,广州市主要演出中介机构已初步建立了各自的演出院线,其院线辐射到了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佛山等整个珠江三角洲地区。二是南京地区民间职业剧团发展缓慢,没有形成气候。而浙江台州市常年演出的民间职业剧团有81个,若加上季节性、临时性营业性表演团体,为数不下百个,占据了台州市演出市场90%的份额。据统计,2002年,台州市78个民间职业剧团共演出3.56多万场次,平均每团演出456场;戏金2340万元,平均每团戏金30多万元,平均每场戏金657元。三是我市政府主导型的大型演出活动在投资方式上是以政府投资为主,以政府向社会募集为辅,采取的是全包或托盘的办法,这种投资方式亟待改革。2003年广州市对政府举办的“广州之夜—百场文艺精品演出系列活动”在投资方式上进行了重大改革,前几届都是由市政府投资300万元支付各演出院团的场租费,而2003年市政府只投资100万元用于宣传费,所有演出剧目和大型活动全部向全市30多家演出公司招标,由中标的演出公司按市场化操作。四是南京地区的演出资源相对较少,市民对演出市场的消费需求相对较小,对营业性演出消费的自觉意识尚未牢固确立。五是歌舞娱乐场所兼营演出的生存环境不宽松,留不住演员、经营人才和观众,从而导致这些场所的兼营演出无特色活动、无品牌项目、无高质量演出团队、无优秀经纪人和策划人,致使全市兼营演出场所相对萎缩。六是除高淳、溧水两县草台或庙会戏曲演出常年不断外,我市其他地区的农村演出市场亟待开拓。
二、我市演出市场发展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主要问题,我们认为,政府应当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演出中介机构和民间职业剧团、整合演出资源、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通过行政手段维护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等方面入手,按照市场规律和艺术规律,引导、培育、发展和繁荣我市的演出市场。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第一,转变观念、转变职能,是发展演出市场的关键
发展演出市场的关键是政府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演出市场拥有最大限度的生存与开拓空间,促进演出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壮大文化产业。要完成政府职能的转变,首要的,是政府对剧团主要功能的理解必须有一个根本性的转变。长期以来,政府对剧团的理解具体表现为,对剧团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功能和宣传教育功能的注重,远远超过了剧团作为一个文化企业和大众娱乐业的组成部分,通过为一般民众提供精神愉悦而获得经济回报这一经济学意义上的功能的注重。这种理解的直接后果是,导致政府文化部门越来越深地介入到了剧团的具体运作过程中,在很大程度上忽略甚至剥夺了剧团作为一个文化企业,其所必须拥有的符合市场需求和艺术规律的艺术生产自主权,这也就决定了剧团一方面过于注重创作、编排、演出适应当前形势的作品,而不注重对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另一方面,在选择与决定创作、演出剧目时,只注重主管部门以及政府的偏好,日渐丧失了面对变幻无常的演出市场不断调整表演风格与剧目的能力,不断强化了剧团对政府的依赖程度。这是专业剧团体制改革和市场化改造举步维艰的根本原因。有鉴于此,发展演出市场的关键在于,政府转变观念并加快其职能的转变,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真正把剧团转化成文化娱乐业的一个组成部分,转化成能够通过向民众提供文化消费而获取利润的文化企业。这既是文化体制改革的关键,也是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在此基础上,政府逐渐把现在对剧团的直接管理,转变为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宏观管理。
第二,强化服务,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维护演出市场的繁荣发展
我们必须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牢固确立服务发展是政府机关最大责任的观念,强化政府的服务功能,实现从 “权力中枢”向“服务中枢”的全方位转变,努力创造适应演出市场发展的良好的人文环境、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和舆论环境。一是依据上位法,坚持“扶持、引导、服务、培训、教育”的方针,扩大市场准入,增强市场活力,整合演出资源。对演出市场的管理应当从被动管理转到有目标有规划的主动管理。市一级政府文化部门对演出市场的管理应当以宏观管理为主,以推动演出市场产业化进程为重点,研究制定符合我市演出市场特点的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或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和强化对全市演出市场的监督管理机制。二是实施新一轮的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可以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应当坚决下放;依法坚决禁止利用规范性文件设立行政许可条件,已经设立的必须坚决废止。三是彻底改变我市“重整顿、轻繁荣”,“重管理、轻服务”的管理理念。在坚持“扶持大众的、保持健康的、允许无害的”前提下,加强对营业性演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服务,鼓励各类演出经营单位大胆探索、大胆尝试。四是逐步建立和完善演出市场信息网络,为各类演出经营单位提供演出市场信息,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维护演出市场的繁荣发展。
第三,改革办节机制,不断提高市场化运作的组织程度
我市在政府举办的艺术节和大型演出活动方面已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是与兄弟省会城市相比,我们市场化运作的组织程度还不高。例如: 2003年9月,第五届沈阳艺术节推出的沈阳市5家剧(院)团的10台剧目,引起了参加本届艺术节的28家国内外演出商的密切关注。组委会先后举办了三次剧目推介洽淡会,有8家演出公司分别与沈阳各剧(院)团签约,签约的演出场次高达520场,预计演出收入将超过千万。其中,沈阳杂技团的大型杂技晚会《龙幻》,先后与德国、美国以及国内广东省的演出商签订演出合同近300场,演出收入可超过520万元。沈阳评剧院的《天职》、《闹牛记》与河北省演出商签订演出合同100场。沈阳话剧团的《活着,并且高贵地活着》、《大漠可以作证》签订了演出合同60场。沈阳歌舞团的舞剧《天祭》和歌舞综合晚会分别签出30场演出。又如:广州市演出市场的繁荣发展衍生出了新的边缘市场,截至2002年底,社会力量办艺术类学校已发展到了39家,艺术培训业和演出服装、道具、音响等批发、零售及租赁业蓬勃兴起。“2003年广州之夜—百场文艺精品演出系列活动”期间,还举办了“2003广东演出交易会暨行业发展论坛”和“国际专业音响舞台灯光设备与技术展览会”。
有鉴于此,我们建议,在以后政府举办的艺术节和大型演出活动时,在工作总体思路上,应当进一步强化市场化的价值取向,注重演出本身的经济效益,逐步降低政府的投资成本;在组织方式上,按照市场规律,由政府的直接组织逐步向间接组织转变,政府只保留决策权、控制权和服务权,而将具体的组织指挥权、市场运作权等通过招标的办法,转交给本地或外地的演出中介机构;在具体的活动内容上,除继续坚持综合打造舞台演出、群文活动和展览展示三个平台外,还应当举办演出交易会或演出洽淡会,以及其他与演出相关的商业性活动,大力提高演出的核心价值和附加价值,使我市艺术生产优秀成果的市场转化率和综合效益实现最大化。同时,应当尽可能地减少“应景式”的会议演出、庆典演出、开幕式演出、纪念演出等等突发性演出。因为这些演出不是经过长期考虑、有计划地作出的战略性决策,其本身不注重演出的经济效益,容易误导演出业的努力方向,直接影响演出业有计划的规范生产,造成我市有限的演出资源的浪费。
第四,建立制度体系,推进演出市场的规范化、品牌化和产业化
建立演出市场的制度体系,是推进我市演出市场规范化、品牌化和产业化的正确选择。我市演出市场制度体系建设的重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推行演出季制度。自2001年我市推行演出季以来,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就演出季的基本特征讲,我市“演出季”的推行尚处于起步阶段。其根本原因是,受我国长期农业社会的影响,国民的文化消费心态还停留在即时的、临时的“小农意识”的状态之中,不习惯早早确定当年或来年自己去欣赏什么演出。这与西方发达国家民众的文化消费心态完全不同。例如:1998年4月9日至5月18日,我市杂技团赴美国新泽西州大西洋城哈瑞斯文化娱乐中心剧场演出,演出商和哈瑞斯提前6个月就通过各种手段在新泽西州各城市进行“立体式”宣传,以至于35场演出的2.8万多张票提前两个月就销售一空。事实上,实行演出季不仅仅是对观众提出了转变文化消费心态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它对剧团、剧场、演出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剧团、剧场、演出商必须遵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对观众实施信赖保护原则,即诚信原则,为观众提供符合契约规定的演出。这是我市演出市场发展的高级形态。
二是建构演出院线制度。演出院线制是借鉴电影院线制而创设的一种符合市场规律的演出制度。它的基本特点是,把全国各地分散的剧场有机地串联在一起,实行连锁经营,风险共担。这种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既增加了剧团、剧场的经济效益和演出场次,又降低了演出流通成本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成本,使文化行政部门的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真正的体现。建构演出院线制度的基本条件是,轴心剧场必须有良好的公众形象、丰富的演出资源、很强的经济实力、很好的经营业绩和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员。2001年底,南京文化艺术中心与北京新趋势音乐院线合作,实行了“院线制”。截止2002年5月,南京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和音乐厅上演了81场次的舞台演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2年11月因不可抗原因,该院线解体。它提示我们应当以我为主,重新建构南京演出院线。我们建议,以南京文化艺术中心为轴心,以南京都市圈为半径,以长江三角洲为视点,建立演出院线制,扩大和延伸我市品牌剧场的影响力。剧场是演出消费的终端,它的兴旺与否是市场状况的晴雨表。我们设想在院线制的基础上,打破地域界限和隶属关系的限制,推进剧场、剧团和中介机构的联盟,实现行业重组。例如,上海在行业机构重组、资源整合利用方面先行了一步,2003年5月,将上海音乐厅、上海美琪大戏院、兰心大戏院、上海宛平艺苑、上海人民大舞台、上海长江剧场、艺海剧院以及上海市演出公司、上海文化信息票务中心联合起来,成立了上海大剧院总公司,向产业化经营的目标迈出了一大步。但机构重组是体制改革的大事,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无力操作和完成,因此政府文化部门应当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我市城乡演出场馆建设,大力推动演出场馆体制改革的进程,从而在根本上提升我市演出场馆的市场竞争力。
三是完善演出经纪人制度。我国演出市场的管理制度有两个内容,一是演出单位主体资格的行政许可制度,二是演出项目的行政许可制度。应该说这是我国演出市场发展初级阶段的产物,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使演出业成为一个相对封闭、垄断的行业。由于制度缺陷,使一些演出经纪机构履行部分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演出经营与经纪不分,倒卖批文等非法演出经济活动蔓延,不少国有演出公司的大部分收入都来自于批文的买卖,一些国有演出公司的年利润中批文收入和经营演出收入的比例为7∶3,还有一些公司几乎全部收入都来自于批文买卖。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演出市场开放步伐加快的背景之下,文化部发布施行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25号,2002年7月26日),首次正式确立了演出经纪人制度,彻底打破了部门利益、行业利益等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观念和机制,取消了所有制壁垒、地区壁垒和部门壁垒,管理和经营分开,在经营权利和义务上取消了等级划分。 从此国有、民营演出中介机构两个称呼成为了历史,两者在演出市场资格准入和演出项目审批上站到了同一起跑线上,为演出市场创造了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我市应当紧紧抓住这一机遇,研究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演出经纪人制度,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组建演出团体、设立演出场所、开办演出经纪机构,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建立涉外演出公司,发展壮大我市演出经纪人队伍。
四是推广制作人制度。制作人制度是舞台表演艺术作为文化产业的一种值得重视的造美机制。制作人吸引投资并对投资负责,推动着舞台表演艺术的产业化运作。“百老汇剧”的制作,基本上是以“制作人”为中心。从融资到策划,从选择编剧、作曲、导演到与舞美、灯光、服装及全体演职员签约,从订购剧场档期到与广告、票务公司合作,均由制作人及其工作班子来完成。这与我市京剧团的《胭脂河》剧组和市越剧团的《柳毅传书》剧组的剧组制和项目负责制有近似之处。但是,我市这两个剧组的实际指挥权、决定权还是在政府文化行政机关,与真正市场化的制作人制度相去甚远,其主要症结是我市乃至我国十分缺乏职业化的制作人。我国舞台艺术特别是戏剧艺术走过了作家时代、音乐家时代和演员时代,眼下正在走过导演时代和制作人时代,这是舞台艺术日益市场化的必然趋势,也是人才竞争和更替的必然结果。这些都提示我们必须从文化体制改革入手,加快对制作人的培养。
五是实行“娱乐超市”制度。长沙、武汉演舞厅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娱乐业的发展与演出业的发展共生共荣。2000年以来,我市新建了一批多功能、综合性的大型娱乐场所,既为实行“娱乐超市”制度创造了物质基础,又改变了我市娱乐场所总量失控、散滥小差、布局密集、项目单调、品种匮乏的状况。我们应当以发展演出业为抓手,推动娱乐业的发展,促使这些大型娱乐场所成为我市娱乐业的龙头和标志,不断丰富其功能和经营项目,使其多样化、规模化、层次化、品牌化。这应当成为我市娱乐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同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减少政府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第五,大力发展民间职业剧团,丰富农村演出市场
民间职业剧团的基本特征是职业性、流动性和营业性。这些剧团的运作机制实行的是“六自两不”,即 “自愿组团、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备服装、自搭舞台、自定分配”,“不吃皇粮、不纳入地方财政”。截至2002年底,全国有2560家民间职业剧团。民间职业剧团常年下乡演出,在与观众的直接交流中,他们对观众的欣赏需求,有着较为准确的把握,因而在剧目选择和演出方式上比较灵活,拥有大批的农民观众,稳稳地占据了农村演出市场。例如,越剧诞生地浙江省嵊州市有100多家民间职业越剧团,3000名演艺人员。2001年,该市民间职业剧团演出15850场,总收入1300多万元,平均每场戏金800元。民间职业剧团中不乏优秀人才,2000年第十七届中国戏剧梅花奖评选,太原梨园艺术团的晋剧演员武凌云、晋中地区小鸣琴晋剧团的杨红丽、浙江黄龙洞越剧团的孟科娟成为全国民间职业剧团的首批“梅花”。民间职业剧团的蓬勃兴起,使戏曲还原于民间,成为解决“文化常在乡”的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据江苏省文化厅2000年统计,我省在册的民间职业剧团(不含我市)有80家,相比较而言,苏中、苏北略多于苏南。这80家中,歌舞剧团58个,杂技团16个,戏曲团体3个,曲艺团1个。而我市的11家民间职业剧团,除2家在县城或乡镇外,其余9家全部在南京主城区。这种民间职业剧团错位发展现象,使我市本来就贫乏的农村演出市场寻上加霜,这也是我市不能坚持“文化常在乡”的重要原因之一。
民间职业剧团是谋生的手段,更是一种文化产业。市和区(县)政府文化部门理应将发展民间职业剧团列入工作视野,参照浙江、山西、广东、湖南、河南等省的做法,研究制定《南京市发展民间职业剧团的若干政策》,为我市民间职业剧团创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空间,从而繁荣农村演出市场,提升文化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三、结语
2003年6月27日至28日,在中央召开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孙家正同志指出:“脱离市场脱离群众,文化就失去了服务对象,失去了发展的广阔空间,就谈不上经济效益,也谈不上社会效益;群众不满意,文艺自身也会萎缩。”演出市场客观发展的要求已开始“围剿”我市现有的文化体制,它将迫使我们进行艺术生产理念和组织方式的更新、艺术表演团体的优化配置和演出资源的重组。我们只有紧紧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才能找准艺术生产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结合点,才能关注于斯、服务于斯,推动于斯、发展于斯。我们再也不能把某些看似合理的法则和审美原则奉为不可变易的圭臬,再不能无视时代审美的变迁和群众文化消费的渴求而重演“胶柱鼓瑟”“守株待兔”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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